第四十七章《汉族风俗史(第四卷):明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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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普及、新产品的专业化,以及私营丝织业、矿冶业的发展,为社会增加了大量商品,扩大了商品市场;商业性市镇在汉族地区如雨後春笋般普遍崛起,市民社会迅速扩大,成为汉族社会的代表性力量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“趋商”已成为一种社会时尚。成弘以後,不仅有大批农民弃农从工从商,而且有大量士人抛弃举业投身商贾。如苏州、松江一带,何良俊记载曰:“昔日逐末之人尚少,今去农而改业工商者,三倍於前矣。”何良浚:《四友斋丝说》卷五。在徽州,“成、弘以前,民间稚朴少文,甘恬退,重土着,勤穑事”,正、嘉以後,则“业贾者什七八”,而士人“业诗书礼乐修正业者什二三” 《歙县志》。社会现实的变化,其势不能不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,“利”在人们思想中的地位大大上升。在山西,“重利之念甚於重名,子弟俊秀者多入贸易一途” 万历《沃史·风俗》。;在徽州,“喜厚利而薄名高” 《歙县志》。;在苏州、松江一带,“吴人以织作为业,即士大夫家,多以纺织求利”於慎行:《谷山笔麈》卷四。。 ??社会价值观的变化,商品的诱惑,启动了社会久遭禁锢的消费和享受欲望,冲破了原来使社会窒息的禁网,“越礼逾制”已从少数贵人的违章行为,逐步演变成社会风尚,明初循礼、俭约、拘谨的民风发生了根本性变化。恃富越份、违礼犯制、趋新慕异的社会生活风尚,一旦形成,即来势汹涌,波及明代汉族地区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。在服饰方面,嘉靖初年只有生员戴瓦楞鬃帽,“二十年後间有富人用之,再二十年不论贫富皆用鬃”范濂: 《云间据目抄》卷二。;在饮食方面,明初规定,酒具只能用锡、银或漆器,不许用金盏,明中叶後,江南富商宴会饮用金盏已成风尚;在居室方面,江南地区“明初风俗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