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章《汉族风俗史(第一卷):导论先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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曰国社;诸侯自立社,曰侯社;大夫以下,成群立社曰署社。”“置社”孔颖达疏曰:“大夫以下,士庶成群,聚族而居。其群众满百家以上者得立社,为众特置,故曰置社。”此即《白虎通》社稷所云:“封土立社,示有土也。”这种置社俗称“民社《礼记·月令》:“命民社”。,以与上述“官社”相区别《周礼·地官·族师》云:周代“五家为比,五比为闾,五闾为族,五族为党,五党为州,五州为乡。闾二十五家,闾无社,不满百家也;一族一百家,族有社,满百家也。”故周代的民社有族社、党社、州社。对土代的农业来说,最有意义的是对“民社”的祭祀。《周礼·地官·州长》云:“州长若以岁时祭祀州社,则属其民而读法”。“凡州之大祭祀,其事”。孔颖达疏曰:“岁时谓岁之二时春秋耳。春祭社以祈膏雨,望五谷丰熟,秋祭社者以百谷丰稔所以报功,故云祭社州社也”。又曰:“大祭祀谓州社稷。……党祭萗,族祭脯”。对“党祭萗,族祭脯”,《周礼·地官·族师》云:族师“春秋祭脯”,《周礼·地官·党正》云:党正“春秋祭萗”。所谓“脯”,周俗为人物灾害之神;所谓“萗”周俗为水患之神,可见族社、党社、州社等民社所祭都是有关农业生产、人物灾害、水患的脯神、萗神。正因为周代民社承继了朴素原始自然崇拜的遗风,所以“天子诸侯祭社用籍田之谷,大夫以下无籍田,则丘乘之民共之,祭祀社神的祭物,都是“出於民之所自供”孙希旦:《礼记集解七·郊特性第十一之一》。,并在民间形成了祭祀土地神的节日——春社和秋社。 ??社没有社主,春秋前均用木制,故俗称“木主”。夏、商、周三代所用木不同,“夏後氏以松,殷人以柏,周人以栗”《论语·八佾篇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