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文学 - 原创同人 - 汉族风俗史(全五卷)在线阅读 - 第七章《汉族风俗史(第一卷):导论先秦

第七章《汉族风俗史(第一卷):导论先秦



    ??三是导致了民族和族群间的杂居和通婚。西周初年的大分封以及对商民族实行的分化政策,如鲁公得殷周六族,康叔得殷民七族,唐叔封於夏墟,商民族的宋国,夏民族的杞国和陈国位於周民族的齐、鲁两国和成周之间等史实,不仅把周民族散布於中原大地,而且使商民族和夏民族也散布於中原大地;不仅使夏、商、周三族杂居起来,而且也使夏、商、周三族与夷、亦、戎、狄诸族群也杂居起来。随着时间的流逝,人口的增殖,到了春秋时期各族间的杂居越来越厉害了。如仓葛在劝告晋文公不要残杀阳人时说:“阳人有夏商之嗣典,有周室之师旅,樊仲之官守焉。其非官守,则皆王之父兄甥舅也。”《国语·晋语四》。指出本是商民族邑地的阳等地已是周民族与夏、商两族的杂居之地了。又如邑落原与温一样,本为商民族人的聚居之地。但是在周民族人原伯费任大夫时已变成夏、商、周三族人杂居的地方了。再如卫庄公逃难到戎州已氏家,想送壁一块以求得活命,而已氏牢记其曾要将其妻的头发的剪去做假发的仇,杀其身又夺其璧的故事《左传》哀公十七年。,说明戎、狄已从山区移居下来,有的甚至住到卫国的城脚下了。还如无终是山戎一支,初在山西太原附近,後迁到今河北玉田县,派人与晋请和。正是由於这种越来越厉害的杂居,所以魏绦对晋候说,晋与戎和,才能得“土可贾”、“穑人成功”、“四邻振动”等好处。《左传》襄公四年。

    ??杂居使各民族和族群之间在政治经济、语言、文化以及风俗等方面发生更广泛、更深入的交往和影响集中表现在通婚联姻上。我们还是拿前已提及的晋为例,晋献公除娶贾女,燕齐姜之外,还娶3姓戎女4人,即大戎狐姬、小戎子、骊戎骊姬及其娣,生了四子,即重耳、夷吾、奚齐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