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文学 - 原创同人 - 汉族风俗史(全五卷)在线阅读 - 第七十二章《汉族风俗史(第五卷):清代後

第七十二章《汉族风俗史(第五卷):清代後

金在内)最多不得过银一百六十元。”在这种政治形势和社会环境下,简化婚礼已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。在当时社会上,一般从议婚到成婚大致经过以下三个阶段:其一是订婚。开始议婚,往往由男家求亲友或媒人通言女家,妇方若许可,则两家互订婚约,又称许亲、订亲等。其二是纳聘。一般由男方向女方送交不同数量的聘金或布帛纺物之属,女方以冠履等物回之,又称“完聘”、“大聘”或“过大礼”。其三是成婚。俗称“娶媳妇”。是日,鼓乐暄闹,宴请亲戚宾客,行成婚礼。当然,各地婚礼删繁就简的情况不一样,但“三礼”或“四礼”已为广大民众所接受。如山西临县,“古者婚礼六,後约为三,临县谓纳采为定亲,纳征为送钱” 民国《临县新志》卷十三。。新绦,“六礼之中仅存纳采,请期、亲迎三种” 民国《新绎县志》卷三。。吉林盘石县,“婚礼其过程有三:一为相看门户,二为纳彩过礼,三为正式结婚” 民国《铁岭县志》卷一。等等,不一而足。

    ??婚礼形式上趋於简单,花费自然节省了许多。“往往有借旅馆及青年社行结婚礼者,此亦嫁娶从俭之好现象也” 民国《武边县志》。;“其仪节简而易行,用费亦少,谓之文明结婚礼” 民国《泸县志》。; “新礼对於陪装,以随时适用为限” 民国《成安县志》。;山西临汾县,“习俗改良,渐有提倡一日竣事者,是亦节省财力之一道。更有家中不结一彩,不悬一灯,一切布置统假城内饭庄行之,尤为便利” 民国《临汾县志》卷六。。在北京,则是“将旧礼之过繁及无甚关系者,悉删之”;礼俗趋於简朴,是对旧婚姻礼俗的讲面子、比排场的否定,也是对旧婚俗中许多象征、迷信等繁琐仪式的否定,更是社会生活观念趋於文明、科学、合理的具体表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