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文学 - 原创同人 - 汉族风俗史(全五卷)在线阅读 - 第五十三章《汉族风俗史(第四卷):明代

第五十三章《汉族风俗史(第四卷):明代

的例子屡见不鲜。在金钱面前。“民间之卑胁尊、少凌长,後生侮前辈,奴婢叛家长之变态百出” 《从先维俗议》卷二。。连卑微的宫廷小竖,路遇内阁大臣,也不讲任何礼让,“扬扬驰马,交臂击毂而过”谢肇淛: 《五杂俎》卷十五。;向来被视如“君臣父子”的“师生”之道,也被轻视和怠慢,“所称门生者亦如路人,过门而不入者,多矣!” 《林後漫录》卷二。在金钱观念的侵袭下,“骨rou贫相远、陌路富相亲”,“冷暖观门第、礼貌看衣服” 《林石逸兴》卷八。。对这种世风日下、人心不古的现象,有人愤愤地说:“小人欺君子,後辈侮先达,礼义相让之风,邈矣!”

    ??1.官场社交重送礼

    ??明代的官场社交习俗,受宗儒影响较大,师友关系,除传道受业解惑一路外,另有仅以一时科举之故而系之者,称为座主门生。《日知录》曰:“贡举之士,以有司为座主,而自称门生。自中唐以後,遂有朋党之祸;宋末已有先生之称。而至於有明,则遂公然谓之座师,谓之门生,乃其朋党之祸,亦不减於唐矣。”《明史·霍韬传》曰:“韬举进士出毛澄门下,素执弟子礼,议礼不合,遂不复称为座主。及总裁已丑会试,亦遂不以唐顺之等为门生。”邓子琴《中国风俗史》曰:“明之士夫积习,师弟重於父子。得罪於父母者有之,得罪於座主者未之有也。”座主门生在官场上互结同堂、互相提携者,不绝於史。《明史·潘恩传》:“子允端为刑部主事,吏部尚书郭朴,恩门生也,调之礼部。”《万安传》曰:“安在政二十年,每遇试,必令其门生为考官,子孙甥婿多登第者。”

    ??明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