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五章《汉族风俗史(第五卷):清代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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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部分地区则实行简单化的冠礼,如直隶深州,“士民家自十五六至二十余岁择日加帽,其蘸宴诸仪久废。” 光绪《深州风土记》。可见,尽管昔日繁复的冠礼笄已废,但其遗风仍作为传统习俗流行於民间。然而更为普遍的是,汉族大部分地区将冠笄之礼合於婚礼之中。一般在婚礼前三日或一日举行。要宴请宾客,为加冠者起字、号,并书於墙壁。自此该男子可以使用字、号,可以进入本族祠堂,做成年人该做的事情。如直隶遵化州“寻常民户夏用麦笠,冬用毡笠,唯不轻戴缨帽也,惟至婚期用之,或亦婚先於冠之意欤。”光绪《遵化通志》。定兴县男子娶妻时“具衣冠,习礼仪,童子当此,俨然有成人风。”光绪《定兴县志》。有的地区的女子笄礼则已为婚礼前的“开脸”仪式所替代,开脸即使一老年妇女将欲开脸者脸上的绒毛用丝线一一绞去,“开脸”後则意味着女子已经成年。 ??四川所盛行的婚前“簪花之礼”,亦为冠礼附於婚礼之例。成都民间娶妻时“婚前一日,父命其子至当前,亲加冠服,教以成人之道。祀祖毕,亲友簪花披红,举酒酌贺。”同治《重修成都县志》。江安、南溪等县“於成婚前一日,主人延集亲朋,请乡前辈之显达者一人为大宾,傧相四人,设冠席於东隅,设宾席於西隅,先以祝文告祖,应宾行三加礼,大宾祝冠而命之以字。冠礼毕,行醮礼。戚友各以花红、酒馔登堂致贺。冠者先拜父母,遍拜尊长毕,设宴款洽,曰饮富贵酒”。 ??清代後期,民间贺生日、祝寿之风颇盛。尤其是为老人祝寿,大摆排场,甚为铺张。《上海研究资料》一书记载同治年间上海知县叶廷青为母亲做寿的情况曰:寿日前两天,衙门内便已很热闹,大堂、二堂、花厅、签押房、帐房等处张挂灯彩,晚上请知宾;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