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四章 脚有自己的想法
点,依旧有人来买。 尤其是,上次吃过的人,闻到这股炸猪排的油香,上次猪排汉堡的那种香味浓香的味道仿佛还在嘴里,馋得口水不停分泌。 再想想,贵是贵,可是正儿八经的好东西啊。 一周最多就是吃一顿…… 汉堡,爆米花卖得差不多,饶夏也不含糊,将两个大锅的粽子锅也打开了,“粽子,rou粽五毛钱一个,甜粽三毛钱一个,便宜又好吃。” “香江,魔都,广东最爱的新口味rou粽,走过路过不要错过。” 来这里看电影的基本都是年轻人,口袋不缺那两块钱,也不排斥品尝新东西,甚至喜欢追赶潮流。 一听是香江,广东,深城,魔都那边喜欢吃的东西,再嗅到那股nongnong的香味,也忍不住舔嘴唇了。 甚至就连饶夏这个写着“英文”的摊子也变得格外高大上了一样。 卖得不是国外的甜点,就是这种南方和魔都都爱吃的新鲜东西。 可不是高大上了吗? 便宜? 大家好不容易花钱出来玩,去看电影,谁还在乎便宜那一点? 尤其是在未来对象面前,怎麽能怕贵? 想要便宜,在家看电视还不花钱呢。 出来看什麽电影啊。 旁边卖一毛钱爆米花的鼻子都气歪了,只觉得这群人简直是有钱没地方花,糟蹋钱。 不就是加了什麽油吗? 怎麽还不得了了,那本质上,不还是玉米吗? 可,嗅着旁边锅里的爆米花的香,嗅着锅里的粽子溢出的香味,还是没出息的偷偷咽了咽口水。 那什麽粽子,哪有在里面